投資人問答區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27 發言時間 14:20:19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公告102/03/27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3/27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3/27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102/03/27南投發生規模6.1地震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 因應措施:無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28 發言時間 20:49:23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3/28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28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0533506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2502543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500508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3/28 發言時間 20:51:56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2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3/28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8
  2. 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0
  3.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南港軟體工業園區會議中心
  4. 召集事由:
    (1)報告本公司101年度營業狀況。
    (2)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及對外投資情形。
    (3)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6)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7)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8)臨時動議。
  5.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2
  6.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0
  7. 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超過300字者,均 不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民國102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2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4)受理處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12樓本公司股務室
    聯絡人:許可傑,電話02-26553456分機2504。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4/10 發言時間 15:44:08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更正本公司102年3月營收公告數字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4/10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4/10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因採用IFRS而調整部分數字,故影響公告的銷貨收入金額
  6. 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5/21 發言時間 15:23:07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更正本公司102年1-4月關係人交易公告資料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5/21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5/21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原關係人交易公告數字為母公司之資料,因採用IFRS後需改公告合併資料, 故修改102年1-4月關係人交易的數字。
  6. 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6/20 發言時間 16:48:30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6/20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6/20
  2. 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101年度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50元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3. 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6/20 發言時間 16:59:22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6/20
說明
  1. 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20
  2. 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 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100,533,506元,每股配發0.50元
  4. 除權(息)交易日:102/07/10
  5. 最後過戶日:102/07/11
  6.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12
  7.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16
  8. 除權(息)基準日:102/07/16
  9.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7/12 發言時間 09:48:32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更正本公司102年6月月營業收入公告資料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7/12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7/12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亞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按完工百分比法認列銷貨收入。 因投入成本佔預估總成本比例有所更新,致102年6月銷貨收入有所調整。
  6. 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7/12 發言時間 12:02:23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本公司得標台灣電力公司台中龍井(Ⅱ)太陽光電新建工程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7/09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7/09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本公司本公司得標台灣電力公司台中龍井(Ⅱ)太陽光電新建工程, 合約金額221,403仟元(含稅)
  6. 因應措施:無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2/07/12 發言時間 12:02:38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本公司承接日商日本信號台北分公司部分新建工程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4/17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04/17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本公司承接日商日本信號台北分公司〝花東線電氣化電子聯鎖修改暨部分 新建工程〞,合約金額75,390仟元(含稅)
  6. 因應措施:無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1/05 發言時間 09:47:09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102年度第2季財報實審缺失之更補正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2/11/05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2/11/05
  2. 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 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5. 報導內容:不適用
  6. 發生緣由:本公司更補正102年第2季財報部份內容:
    A.第35頁第8項增加文字內容如下: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及來自停業單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收益金額,詳附註(六).27
    B. 第86頁更正「資金貸與他人明細表」中之部份內容:
    對子公司青島力明通訊應收帳款2,534仟元及對關聯企業Intelicis Corporation 應收帳款7,358仟元,超過正常授信一定期限轉列長期應收款,並於資金貸與他人 資訊中揭露。茲修正該2筆資金貸與性質更正為業務往來性質,並修正業務往來金 額為2,534仟元及10,738仟元;及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分別為金額為2,534仟元 及10,738仟元。
  7. 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8.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