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

功能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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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為健全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評估董事與經理人的經營績效與其受領的報酬是否公平合理,遂由董事會通過「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章」,在董事會設置薪酬委員會,委員會成員應有獨立董事至少一人參與,目前3名委員皆由獨立董事出任,2022年共召開3次會議,全體出席率達100%。

薪酬委員會主要職權為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酬之制度及標準,以及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同時薪酬委員會進行評估時應綜合考量如下原則:公司之薪資報酬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並將評估結果提交予董事會討論。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於董事會設置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2022年共召開5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全體出席率達92~100%。

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與全體獨立董事進行閉門會議,報告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2022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共召開5次會議;此外,2022年獨立董事亦與會計師召開1次會議,會計師除針對財務報告之核閱結果向獨立董事報告外,並於會議中進行法令宣導及交換意見。

永續發展委員會

亞力電機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與推動企業永續經營管理,董事會通過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由董事會核准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委請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永續發展委員會擬定永續發展方針,負責於公司內部推行並且落實,逐步將永續經營理念融入亞力電機企業文化當中。永續發展委員會為本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決策及督導單位,包含環境(E)、與社會(S)、公司治理(G)等三大面向領域,以強化公司經營體制、致力環境保護及善盡社會責任,使董事會得履行保障公司、員工、股東、客戶、廠商及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職責。永續發展委員會目前由三名成員組成,其中一名為獨立董事,由全體委員推舉宋董事長及鄭副董事長分別擔任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並由主任委員指派總幹事、副總幹事、永續管理師及執行秘書,擔任幹事處要員並協助辦理各項會務。

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要職權為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之擬定,公司永續發展之目標、策略與執行方案之制定。執行情形與成效之檢討、追蹤與修訂,未來亦規劃每年向董事會報告ESG執行成果,強化董事會對公司推行ESG成果的參與程度。關注各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政府、非營利組織、社區、媒體所關切之議題及督導溝通計畫,以及其他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之決定。預期在未來能整合公司資源,更有效的推動永續發展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