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董事會運作與組成
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機構,負責決定公司經營管理階層、監督公司經營狀況、決議重大策略及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並根據利害關係人權益制定營運方針,對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負責。
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 9 至 12 人,董事任期為 3 年,得連選連任。提名及遴選過程除審酌候選人之獨立性外,亦綜合評估其專業背景、產業經驗與公司營運及未來發展之關聯性,以確保董事會整體組成之健全性與多元性。本屆董事會由 12 位董事組成,其中包含 3 位獨立董事。董事會依法每季至少召開 1 次會議,2023 年度共召開 7 次董事會,平均出席率為 90%。
董事會成員名單、個別學經歷與專業資格,請參閱官網「重要法規」專區之「董事名單及多元化政策」或年報「董事資料」。
董事會議事辦法相關規章,請參閱官網「重要法規」專區之「董事會議事規則」。